材料学部关于做好2023年“拔尖人才培育计划”
学生选拔工作的通知
根据《武汉科技大学“拔尖人才培育计划”实施办法》(武科大研发〔2023〕81号)文件精神和《材料学部“拔尖人才培育计划”实施细则(2023年)》,现启动材料学部2023年“拔尖人才培育计划”学生选拔工作。
一、选拔对象:普通全日制四年制2021级本科生(不含国才班)。
二、选拔人数:36人左右。
三、学生选拔基本条件:
(一)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拥护党的领导,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,社会主义信念坚定,社会责任感强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诚实守信,无学术不端行为,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;
(二)在校期间本专业所有课程(公共选修课除外)第一次考核成绩必须合格;本专业所有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3.0及以上;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50分及以上,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;有较强创新能力和科研潜质;
(三)身体和心理健康;
(四)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,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。
1.在省级及以上的大学生各类学科与科技竞赛中获奖者;
2.具有研究潜质和创新能力,在中文核心及以上级别期刊上公开发表期刊论文,或获得专利授权者,或获得软件著作权者。
四、选拔程序
(一)学生本人提出申请,填写《武汉科技大学“拔尖人才培育计划”申请表》和《学部“拔尖人才培育计划”汇总表》,并交至学部,同时提交获奖证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;
(二)学部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,将选拔确定的名单在学部主页上公示,公示期为3天,公示期满将选拔确定名单上报本科生院审核;
(三)本科生院将通过复审的学生名单报学校“拔尖人才培育计划”工作领导小组审定,并将结果进行公示。如无异议,则确定其为“拔尖人才培育计划”学生。
五、选拔时间安排
学生提交申请时间截止2023年11月22日下午17:30前,电子版材料发至1244009410@qq.com,纸质版送至教六楼6510办公室。联系人:胡文峰老师,电话:02768862345。
六、其他说明
1.入选“拔尖人才培育计划”的学生,行政班级原则上不变;
2.“拔尖人才培育计划”实行淘汰机制,进入该计划的同学应加强学业,刻苦学习、认真钻研,学部将按文件规定开展中期考核,考核合格者,进入拔尖人才培育计划第二阶段。
附件1:《武汉科技大学“拔尖人才培育计划”实施办法》
附件2:《材料学部“拔尖人才培育计划”实施细则(2023年)》
附件3:《武汉科技大学“拔尖人才培育计划”申请表》
附件4:《学部“拔尖人才培育计划”汇总表》
材料学部
2023年11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