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武汉科技大学“拔尖人才培育计划”实施办法》(武科大教〔2018〕56号)文件精神,现启动2020年“拔尖人才培育计划”学生选拔工作。根据《武汉科技大学“卓越人才培育计划”实施办法》(武科大研发〔2020〕2号)的通知, 材料与冶金学院一级学科博士点在“拔尖人才培育计划”选拔基础上,实施“3+1+X”本硕博贯通式“卓越人才培育计划”。学院严格按照本通知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做好选拔工作。
一、选拔工作必须坚持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的原则,坚持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,择优选拔。
二、选拔对象:普通全日制四年制2018级本科生。
三、选拔程序
(一) 学院制定实施细则,在学院主页上向学生公布;
(二) 学生本人提出申请,填写《武汉科技大学“拔尖人才培育计划”申请表》并交所在学院,同时提交获奖证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;
(三) 学院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,将选拔确定的名单在学院主页上公示,公示期为3天,公示期满将选拔确定名单上报教务处审核;
(四) 教务处将通过复审的学生名单报学校“拔尖人才培育计划”工作领导小组审定,并将结果进行公示。如无异议,则确定其为“拔尖人才培育计划”学生。
四、其他说明
1、入选“拔尖人才培育计划”的学生,行政班级原则上不变;
2、根据《武汉科技大学“卓越人才培育计划”实施办法》(武科大研发〔2020〕2号)的通知, 对于一级学科博士点可实施“3+1+X”本硕博贯通式“卓越人才培育计划”。即从我院“3+1+2”本硕贯通式“拔尖人才培育计划”入选者中遴选出一批优秀本科生直接进入硕博连读阶段学习,其中“X”为硕博连读阶段的学习年限,一般为4-6年。针对此次“拔尖人才培育计划”学生选拔,所有进入“拔尖人才培育计划”的学生需要在表格中填写“卓越人才培育计划”意向性申请。
3、“拔尖人才培育计划”实行淘汰机制,进入该计划的同学应加强学业,刻苦学习、认真钻研,学校将于2021年9月开展中期考核。考核合格者,进入拔尖人才培育计划第二阶段。
附件1:材料与冶金学院2020年“拔尖人才培育计划”实施细则.pdf
附件2:材料与冶金学院2020年“卓越人才培育计划”实施细则.pdf
附件3:3.武汉科技大学“拔尖人才培育计划”申请表.doc